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为人文及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选送优秀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生赴国际知名大学进修,增进参与国际学术社群之机会,拓展全球视野及深耕台湾特色价值,提升未来于国际深造发展之竞争优势
选送学生为访问交换学生身份,赴欧美重点大学进修1年。配合国外进修机构入学时间,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至明年春季学期止,共计1学年。
视本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人才跨国培育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计划办公室)与国外进修机构协商结果定之。预定选送之进修机构如下,每名学生限择1类申请。如国外进修机构及名额有更动,将另行公告。
来回机票费:补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经济舱机票,以新台币6万元为上限,检据核实报支。
国外进修机构学费:全额补助,检据核实报支,学费汇率以缴费当日为准。学费认定有疑义时,由计划办公室审核认定之。
国外生活费:按实际停留月数每人每月新台币2万5000元,自抵达国外进修机构当日开始计算,不足1个月者按比例计算核发,每人至多补助10个月,以新台币25万元为上限。具有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审核通过之低收入户身份者,经检附证明文件,每人每月补助新台币4万元,至多补助新台币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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