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李某于2000年8月入职上海某公司从事采购工作,2014年9月20日,某公司通知李某:“因你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严重过错,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即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李某随即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在解雇他时并未通知公司的工会组织,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公司已建立工会组织,在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通知工会? 此案经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应通知工会,已构成违法解除,某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工作中如果我们真的被无故辞退,那么我们一定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的交涉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两方不能意见一致的话,建议大家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聂艳丽。 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离职主要如下: 首先,离职的提出时间。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汤亚飞于今年1月进入金山电缆负责电路、机械的维护工作。入职时,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但承诺为其缴纳社保。几个月后,汤亚飞发现公司并未为其缴纳社保,遂向总经理张石力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正确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 正确答案: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就是企业与劳务派遣工行合作,然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派遣相应的人员到企业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应该是由企业缴纳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呢?下面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
各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坚持需求导向,强化精准保障,改造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前期面向全省征集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技术供应商和改造需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共确定了技术装备供应商116项、改造需求24项,现予以公布实施。 各技术装备供应商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技术合同法》等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在技术转让、技术改造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享受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技术改造政策扶持等政策,要确保改造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因技术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不安全造成的事故,技术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技术改造需求商要进一步把好技术供应商的严格审查关,确保技术成熟、先进、安全可靠的项目得到更好地推广应用
《经济法概论》在介绍经济法总论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市场经济主体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本书务求在理论方面与时俱进,在实务方面贴合现实。具体体现在:第一,考虑到法律科学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本书在阐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的同时,也选取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实践中,国有控股或是国有参股企业,甚至包括许多民营企业,都会有党委。有时候,这些企业或是这些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在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由母公司党委再下一个任命文件。我们在办理部分案件时,有些办案部门会据此认为,相关当事人因为有了党委的任命文件,而成为国家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