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由线下消费变为线上线下消费并举,微博、微信、支付宝,这些软件更是占据了现代年轻人的主要社交阵地;而随着短视频大热,“无图无真相”已被视频所迭代更新。那么,当遇到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时候,这类电子证据能否成为“呈堂证供”?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11月30日,全国扫黑办首批特派督导专员培训班在京举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开展特派督导,是督导方式的创新,剑指专项斗争的“堵点”“痛点”“难点”,进行常态化、专业化、机动式、点穴式的特派督导,推动扫黑除恶督导接续发力、压茬推进。 培训班上,全国扫黑办向首批特派督导专员颁发了聘书
男子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获刑 为什么打人什么原因? 搜趣事 2020年8月4日 18:03 阅读(18) 7月8日,从化区人民法院对李曼殴打公交车司机一案公开宣判,该司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不戴口罩的酒后驾驶被劝阻和不满。打人司机记者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4月21日10时许,醉酒驾车的李在广州市从化区乘坐公交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 ... 更多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还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本文摘要:概要:“上海闸北”门户网站昨晚收到最后一条公告,宣告为因应闸北区、静安区“后撤二辟一”工作,该网站自2016年4月1日零时起重开。 概要:“上海闸北”门户网站昨晚收到最后一条公告,宣告为因应闸北区、静安区“后撤二辟一”工作,该网站自2016年4月1日零时起重开。上海从此再行无闸北区闸北区沦为历史名词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2015年第2辑(总第31辑)经过精心编辑,和大家见面了。本辑栏目设置继续保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的一贯特色,包括“领导讲话”“司法文件”“请示与答复”“裁判文书选登”“案例评析”“调查与研究”“学术交流”“信息与资料”八个栏目。 贺荣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5.07.01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 2020年第12辑(总第192辑) 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1.03.01 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1.02.01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5年商事审判案例卷)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席法庭,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如实的陈述,并接受控辩双方以辩驳、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的诉讼活动,即为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未婚居住在一起,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那么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吗?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同居关系是未遵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的。因此,同居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以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为着力点,要求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更加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意见》在总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经验做法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为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意见》对建立律师履职保障机制作出部署,要求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