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了切实加强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本协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本协会郑重承诺: 第一条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实守信,积极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反映行业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向会员收取会费并开具会费收据
(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江北新区正式获批设立,轨道交通建设等利好消息的不断推出,浦口城市建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入迅猛发展阶段。但由于房地产项目建设挖填土量大,地表扰动面积多的特点,极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为减少新的水土流失,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区水利局不断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006年10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九号公布 自2006年11月13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第一条 依据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章程第廿五条,设出版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采委员制,置委员七至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学会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之。其他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后报请理事会核备
本办法依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机构、学校、法人经营验证业务,应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并由认证机构依其经营验证业务类别发给认证证书后,始得为之;其验证业务类别变更时,应先向其认证机构申请变更认证之验证业务类别,经审查符合者,始得为之。 前项验证业务之范围如下: 一、与农产品经营者签订契约,依第四条规定公告之验证基准验证农产品经营者之农产品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