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应该交多少? 导读:当人们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之后,就会去工作,但有些刚毕业对于社会生活啥都不懂的,很容易被忽悠,就像面试的时候谈了很多内容,谈得也很满意,可就是忘了问保险以及公积金的问题,因而导致上班几个月后,都不知道公积金还没交,那么像这种员工面试时没有谈公积金缴纳问题的,公司就不交公积金的,违法吗?具体该交多少呢? 公积金交还是不交,不是由员工或者公司单方面决定的,也不是双方协商交多少就交多少的,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另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的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第十七条也有所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中华民国104年6月17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400070741号令修正公布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五十条;删除第十五条条文 页面总浏览人次(自105.7.15起) 本局信箱系处理与系统相关之问题,其余市政问题请至单一陈情系统反映。 本网站由台北市政府法务局维护 更新日期: 本网站系提供法规之最新动态资讯及资料检索,并不提供法规及法律咨询之服务,如有法律上的疑义,建议您可迳向发布法规之主管机关洽询。 本网站之台北市法规资料系由本府各机关所提供之电子档或书面编排制作,若与本府公报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以本府公报刊载之资料为准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为加强对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自行发债行为,我们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新沈马路北侧(溱湖动物园至沈高5号桥段)因S353省道施工在即,需尽快将该施工段面胸径为15--27Cm,192株香樟以22880元底价公开竞标出售。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根据竞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竞标人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竞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竞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十七条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申请设立独立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音像制作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由申请人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将钱借出去的,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下面由深圳离婚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如果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形成的债权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借的是一方的钱,就是个人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铜川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 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自用或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的单位统称为第一级IP地址分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