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沈马路北侧(溱湖动物园至沈高5号桥段)因S353省道施工在即,需尽快将该施工段面胸径为15--27Cm,192株香樟以22880元底价公开竞标出售。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根据竞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竞标人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竞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竞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竞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竞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

(3)被“信用中国”网站([URL])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竞标保证金: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元整。

交纳时间:2020年3月16日17:00截止(必须从竞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汇出)。

1、竞标单位于2020年3月17日9:00时于溱湖大道一号院内集中前往现场察看。

2、2020年3月17日9:30时于溱湖大道一号院内中会议室竞标报价。

3、本项目为项目代理人或单位法人一次报价,价高者得。

竞标结束第二天开始实施,于2020年3月27日结束(雨雪天顺延)。

1、2020年3月28日0时,本项目结束,剩余树木归发包人所有与竞标人无任何关系。

2、如不能按期完工,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与文明施工保证金(贰万元整)不退还。

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六、项目发包人联系事项:

发包人: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5252665199。

七、最终解释权以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答复为准。

我公司已收到了贵单位香樟出售项目的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质询、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函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函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