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
随着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住宿需求日益增加,消费者如何才能放心使用毛巾、床单、被套等酒店布草,成为旅游业、酒店业和公众高度关切的问题。近日,中国绿色饭店“净放芯”项目在西安启动,美团酒店预订平台和西安50余家酒店率先试水,消费者入住酒店后,用手机扫描“净放芯”智能芯片,就可知道床单等酒店布草用品的洗涤和更换状态。 酒店的毛巾、床单等布草产品是否按规定更换,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合法权益,显然不是一件小事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题目: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题目解析: 集体合同是亦称 “劳动协议”、”团体协约”、“联合工作合同”等
1.1、为了更加规范集团管理,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以及舞弊行为,保证集团廉政管理以及各项监督工作的规范进行,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集团的相关规定,特此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涉及违法、违纪以及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 1.3、本集团所有员工有权举报、投诉集团中各种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并保证举报人不被打击报复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征信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明确征信信息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征信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但立法层级不高、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异议处理机制不完整、责任机制缺失及自律组织缺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信用体系的发展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URL])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发放便民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方式公开
甘州融媒讯(记者 张玲 何长凯)9月1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共同主办的2020年全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幕式在张掖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徐雄飞出席仪式并讲话。 徐雄飞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履行好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管网治网,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本协会是由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和与信息产业相关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全省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建设和发展,维护行业与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反映会员的诉求,发挥联系会员、政府、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经济技术交流,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完善本所自律管理,维护本所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对违反本所业务规则的监管对象实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监管对象包括: (一)证券和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统称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红筹企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等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破产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 (六)本所会员、不具备本所会员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以下简称其他交易参与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