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及《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浙防指发〔2023〕1号)要求,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虎扑篮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虎扑篮球: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及《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浙防指发〔2023〕1号)要求,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虎扑篮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虎扑篮球: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
苏平,男,1963年4月生,汉族,上海市人,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宝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曾任市农委区划办主任、城镇规划处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处处长,市委农办研究室主任,市农委总经济师,松江区副区长等职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有力开展,日前,铜川市纪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新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村工作局)副局长阴旭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2019年3月,新区农村工作局作为咸丰路街道石仁村自来水改造工程项目主管单位,主管副局长阴旭鹏违反工作原则,向建设单位石仁村介绍具有指向性意见的施工单位人员,对该局工作人员提出的中标企业存在资质问题视而不见,导致无资质的企业中标并实施了该工程项目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承担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湿地保护规划》顺利通过评审“安博体育官方app” 本文摘要:2016年11月17日,楚雄州林业局在楚雄市的组织开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湿地维护规划(2016~2025年)》(以下全称《规划》)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云南省湿地维护管理办公室,楚雄州委农办、发改委、财务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国土局、科技局、旅发委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构成,国家林业局昆明勘查设计院(昆明院)大自然维护规划设计所技术人员参与了会议。本次规划调查设计工作是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5年7月委托我院启动,至今历时已近一年半已完成的。 2016年11月17日,楚雄州林业局在楚雄市的组织开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湿地维护规划(2016~2025年)》(以下全称《规划》)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云南省湿地维护管理办公室,楚雄州委农办、发改委、财务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国土局、科技局、旅发委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构成,国家林业局昆明勘查设计院(昆明院)大自然维护规划设计所技术人员参与了会议
2019年12月6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19〕21号),确定我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两年多来,在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民政厅、司法厅、乡村振兴局和有关市(州)的精心指导下,6个试点县(市、区)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在组织调研和各地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第一批试点成果清单,共18项,是我省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成果经验集成,在全省具有典型代表性,现印发给你们,请以适当方式积极推广,提升我省各地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今天(2月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介绍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文件包括9个部分33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批复,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 其中,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6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单位。 批复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批复,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 其中,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6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单位。 批复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