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
8日,省委副书记陈海波到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调研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备春耕生产等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把准“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方位,坚定不移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 陈海波深入省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省委农办秘书处、省农业农村厅党员活动室和人事处,观看农业大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演示,查看机关内业建设,看望机关干部,调研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近日,十堰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杨冬望,带领十堰市“七五”普法第八考核验收组,对竹山县“七五”普法终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接受市县总结验收组的检查考核,县领导龚世华陪同检查。 考核组深入局各执法机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我局“七五”普法终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顾明祥参加考核检查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月9日上午,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空港新区湿地公园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义务植树活动,暨“牢记使命争当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年活动正式启动。 办(局)党支部将本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巾帼护绿活动、团员青年同植共青林活动和植树节活动有机结合,以“牢记使命争当先锋”党员志愿服务为主题,组织发动机关党员义务植树造林,让全体党员过上一个特殊而有意义的“党员主题活动日”。 活动现场,党员同志们身穿党员志愿服,积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相互协作,挥锹挖坑、填土栽种,个个热情高涨、干劲十足,三个一群,五个一组,配合默契,整个植树现场洋溢着一种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融洽氛围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291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1〕101号和“关于评选华南农业大学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园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推荐吴超杰等6名研究生参加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见附件《2022年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1年12月4日。 在公示期间,若对推荐人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我省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出了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农办政改发〔2019〕159号)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规定,经县、市、省三级审议,并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古交市高升村种养家庭农场等122个家庭农场被评定为2019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现对评定的示范家庭农场统一授牌命名为“2019年度山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2月22日下午,记者从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上获悉,2021年,甘肃省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抓手,推动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完成50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实现50万座改厕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21.49%,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0%。 按照“十四五”时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部署要求,去年以来,甘肃省制定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有序开展了“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即在5个市(州)、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500个行政村集中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先后在甘肃省召开全国村庄清洁行动现场会、农村厕所革命西部片区座谈会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批复,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 其中,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6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单位。 批复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批复,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 其中,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6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单位。 批复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