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37号文”),明确今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展开的相关税收政策。通知规定,基本取消此前的差额征税政策,仅在融资租赁行业给予适度保留。财税37号文并没有在融资租赁行业引起过多反响,业内普遍认为,“营改增”试点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的困扰依旧存在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有人说,目前契税税率多在1%-3%
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存货怎么处理? 答:1.可以把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因为到了注销环节,相当于存货不会再卖了,此时需要企业自己承担进项税,因此原来抵扣的进项税,不能再进行抵扣,要做转出处理。 2.也可以把存货作为剩余的资产,分配给股东,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 3.如果是符合自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在2020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发改委12月31日印发《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全面推行)的通报》,具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五类项目可取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专门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水项目的扣除,自项目获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减免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为征税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发改委12月31日印发《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全面推行)的通报》,具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五类项目可取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节假日安排,为协助人民银行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28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8:00关闭社保费税银系统,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人,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各类“掌上办”渠道,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终端机,以及村级代征代办系统暂停缴费业务。 二、2022年12月29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8:00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期间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代征点等办税场所,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各类APP(含小程序)均暂停电子缴税业务
提质进位 科技荣光!华友钴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近期,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第29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13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为满足编制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文件对地方材料价格的需求,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15〕77号文件的通知,我局根据市场现行价格结合交通建设实际情况,经调查、分析和测算,编制了《福建省泉州市2023年2月份交通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总第088期),现予以公布,仅供各单位在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参考。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精神,从2016年5月份起地材价格信息发布含增值税价格(以下简称“含税价”)和不含增值税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 3.表中所列价格信息为设区市周边料场供应价格(不含运输到建设工地的运杂费),材料价格中的运杂费应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调查比选、综合分析后另行计算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王观)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20年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近日出炉,本次参评的近3000万户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B级和M级企业数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数量持续减少。 A级企业数量大幅上升。2020年评出A级企业172万户,较上年增46万户,增37%,A级企业在评价总户数中的占比比上年提高了0.96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2021年10月15日决定: 任命杨杰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鹏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环宇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关涵宇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喆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卜鹏飞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佳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莹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春辉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明权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红旗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