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央视网消息:这个春节假期国内消费市场可以用火热来形容。今天(1月28日)是节后上班第一天,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与上年春节假期相比增长12.2%。 其中,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5%,生活必需品、家居升级类商品、旅游服务等消费增长较快
10月21日,来自大连市税务师事务所的24名税务师,参加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和纳税服务处举办的大连税务风险共治志愿者义务服务启动会。并聆听了税务机关对相关政策的辅导。 今年年初,大连税协配合税务机关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资格审查,选定了24名税务师行业的业务骨干成为税收风险共治志愿者,并签署了志愿服务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办理。 (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清算以纳税人在房地产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已销售完毕的在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称主管地税机关)初始填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为对象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又有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一)项的免税规定(注:普通标准住宅依照《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市房发[2005]109号)文件规定界定,即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第四条纳税人或税务机关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清算项目并取得《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的,还应在报送有关资料的同时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参见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的规定出具的鉴证报告,地税机关应当受理 第五条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开发项目于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取得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提供房地产开发相关资料并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表》(详见附件1)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后,在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手续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般纳税人疫情期间取得的免税收入,您填正确了吗? 最近来咨询个体户如何办理和查询定期定额业务的纳税人蛮多的,小编今天专门开设一期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实操前我们先来弄清楚两个问题: 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哪些纳税人可以办理? 税收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素问百科 百科知识 小规模租赁税率3还是5(影响租赁市场的新政策) 小规模租赁税率3还是5(影响租赁市场的新政策)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租赁市场也不断受到影响。最近,小规模租赁税率的调整成为了热门话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小规模租赁税率3还是5对租赁市场的影响,并提供相关操作步骤
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指导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贵安新区群盛会议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63.28万元。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ob真人,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缪沐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介绍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促进节日消费有关情况公司新闻,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ob真人、总审计师兼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练奇峰、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吴晓强介绍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ob真人。
现实中,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的门市房销售不良的形势下,会采取边出租边销售的营销策略。在出租时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但在停止出租后等待销售时,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按照房产原值继续缴纳房产税,也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缴纳房产税。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停止出租后等待销售时,这段时间里是否还需要缴纳房产税,这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