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现就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附件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税前扣除善意普通发票可能吗? 2020年1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20年3月,当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展稽查工作时,发现A公司取得的普通发票系虚开。这张善意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了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不定期填制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符合发票”),取得了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符合其他外部凭证”)
近日,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建筑业"营改增"课题调研及"增值税"新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先生出席会议并致辞。天津财经大学盖地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陈玉琢教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赵力副总编、天扬财税服务集团赵丽总经理以及500强建筑央企及重点建筑省属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3月24日) 任命姜启超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关江华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子义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莹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钟爽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股长; 任命崔飞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慕丹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哈尔套税务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朴胜泽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后新秋税务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1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0年4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一、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外贸企业对上述货物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上海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商务委员会,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按照《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研发机构适用上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按财关税〔2021〕24号文件规定应由上海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部分研发机构,调整为由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认定(认定标准不变),具体如下: (一)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浦东新区区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含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名单。 (二)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浦东新区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 (三)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住所地处浦东新区范围内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
据人民网财经频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商科技部同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五项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这一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纳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的五项企业研发费用包括: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张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 张敏,女,汉族,1965年10月生,山东蓬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曾任中央纪委干部管理室、办公厅、干部室干部(其间参加中央机关讲师团赴吉林省支教);中央纪委干部室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机关干部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机关干部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机关干部处副处长,机关干部处处长,副主任,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摘要:结构性减税,这一名词不仅是近几年来我国财税政策的主题词,也频频闪现在经济政策文件中。 2011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哪些?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效?22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 结构性减税,这一名词不仅是近几年来我国财税政策的主题词,也频频闪现在经济政策文件中。 2011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哪些?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效?22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