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项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2022年6月22日下午13:30,铆焊综合党支部在铆焊一车间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专题讨论通过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李敏为中共预备党员问题,会议由支部书记李福柱主持。 第一项,由李敏向大会宣读入党申请书。第二项,由两位介绍人施一、宗廉杰介绍该同志的培养情况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30日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行查封、扣押方法》 2022年12月30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某设备有限公司查看时分发现,该单位正在出产,根据黄色预警减排方法要求,该单位应中止喷漆工艺。该单位实践喷漆工艺未出产,但该单位喷漆房内有物料正在晒干。该单位不能保证在黄色预警期间中止喷漆房喷漆作业,或许形成严峻污染,未彻底执行重污染气候应急管控方法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网络、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手持移动电话机、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办公用机械、Ⅱ医疗器械;存储转发类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3月27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3日);网络游戏出版、已正式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传播业务(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7月02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存储转发类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网络游戏出版、已正式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传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依本法应发送股东之并购文件属下列之一者,经公司于证券主管机关指定之网站公告同一内容,且备置于公司及股东会会场供股东索阅者,对于股东视为已发送: 一、依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七项、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应附于股东会召集通知之合并契约、转换契约或分割计划之应记载事项、特别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结果及独立专家意见。 二、依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二项或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于董事会决议后,应附于对股东通知之合并契约、转换契约或分割计划之应记载事项、特别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结果及独立专家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第十八条第七项、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六项、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为并购之决议,免经股东会决议且决议无须通知股东者,应于最近一次股东会就并购事项提出报告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2月7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将发生工伤的情形由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延伸到了上下班途中,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工伤权益。正因为这条规定是对工伤范围的延伸,因此在相应条件上也做了一些限制,以避免工伤范围的无限扩大
现在小规模企业要工商年检么?怎么年检?提供什么材料?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是什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流程解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方式是什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9.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2.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对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方式: 本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要求
本活动网站订购之取票方式提供全家取票(4张为限,每笔酌收$30取票手续费,请于全家便利商店缴纳给柜台)。 根据文化部订定‘艺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六项“退、换票机制 ”之规定,本节目采用方案一:消费者请求退换票之时限为演出日前10日(不含演出日),但消费者于退换票时限届至前购买,迄于时限届至后始收受票券或于开演前仍未收受票券者,亦得退换票,全家取票因购买当日便可取票则不适用此规范;请求退换票日期以实体票券寄达日为准,退票需酌收票面金额10%手续费,限2020/10/13(含)前寄达至KKTIX邮政信箱,请详阅KKTIX退换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