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票即付
银行本票指存款转账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 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1、在申请银行开户; 2、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有关资料; 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证,进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银行止付。当然业主也要承担由此行动引起的争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决的法律后果
票据权利时效与提示付款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票据市场参与者来说,有很多票据知识都是要清楚的。比如说票据权利时效与提示付款期限,就得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在此,商票易小编在此跟大家详细分析一下,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好的理解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一十年十月五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无条件支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万零陆佰元,其中之贰万捌仟贰佰伍拾元及自民国一百一十一年五月五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声请程序费用新台币伍佰元由相对人负担。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付款地为本院辖区,未载到期日(视为见票即付),并免除作成拒绝证书,讵经提示尚有如主文所示之请求金额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 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 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一十年二月一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无条件支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柒万伍仟玖佰陆拾元,其中之贰万壹仟壹佰元及自民国一百一十一年四月一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声请程序费用新台币伍佰元由相对人负担。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付款地为本院辖区,未载到期日(视为见票即付),并免除作成拒绝证书,讵经提示尚有如主文所示之请求金额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本票,又称期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自己在约定的日期或见到此票据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因此,本票也称为“允诺付款的票据”(Promissory note)。 本票与欠条的区别在于,前者承诺一定付款,后者仅仅只是承认债务的存在
商业承兑汇票是有兑付期限的,在商票到期之后,持票人可以操作提示付款以督促承兑人兑付该商票。如无特殊情况的话,承兑人是会及时兑付,但是也有一些异常情况,比如说承兑人拒付到期商票。 那么,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无力支付的,收款人可以和付款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收款人可以起诉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