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洪雅县纪委监委8月27日发布消息称,洪雅县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将1999年用现金支票提取单位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的财务人员宋某抓捕归案。 今年45岁的宋某,1993年至1999年任洪雅县林场所属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旅行社会计。1999年6月18日,宋某用两张现金支票提取旅行社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被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构成,罪体: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行为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客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高检网站消息,广东、浙江、福建等三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黄湘晴,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祥荣(副厅级),福建省诏安县委原书记何德发(正处级)决定逮捕。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黄湘晴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2月2日上午,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联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东昌湖老码头开展聊城市第27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旅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家帝,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立军,总经理助理惠哲,以及水城公司领导班子等相关领导和水城公司、相关单位部分员工参加。 此次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修复”,旨在凝聚珍爱湿地共识,促进全社会采取行动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湿地。 宣传活动现场摆放了湿地日宣传展板、宣传册及宣传单等,向广大聊城市民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性,展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及面临的挑战,增强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依法保护和利用湿地资源的法制意识,号召全社会共同行动,为恢复湿地原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掌握侦查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等政法机关从事侦查实际业务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刑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法医学、侦查讯问学、现场勘查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规则》《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1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省行政中心举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主持会议。 会议推选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
为全面提升理县困残儿童幸福感、获得感,有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理县人民检察院与理县残联、理县妇联、理县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守护折翼天使,增能互助促成长”活动。 检察干警向现场的家长儿童发放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同时就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开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等未检工作进行了介绍,告知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向检察机关寻求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等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分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抢夺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四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2014年6月3日)起施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