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乌兰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市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为补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经费不足,按《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收取标书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11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运行的32家政府网站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8家次,合格率为99.2%
好消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现就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现就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须符合的条件及认定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本通知所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2022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政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限额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73亿元,政府性基金0.08亿元),剔除因体制改革省级下划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基数因素,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政府性基金0.0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22亿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41亿元,政府性基金0.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
2018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税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限额1.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预算限额0.77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温委办发〔2012〕145号)、《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温财外〔2014〕544号)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2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温委办发〔2012〕96号)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4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6〕85号)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东胜区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提出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编制东胜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018年11月5日,景德镇高新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点培育建设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2个,新增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聚集1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构建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创新要素与资源加速向创新企业聚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科技创新能力位于全省前列。 鼓励创建研发机构。对注册落户在高新区,经国家有关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由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关视频】财政部: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5%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乔雪峰)近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2013年6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其中,6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37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337亿元,增长12.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177亿元,同比增长9.9%;地方财政收入(本级)7200亿元,同比增长13.7%。本月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比前几个月有所回升,扣除年度间退税等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约5%
浙江各地多个旅游景点关闭 严阵以待防台风“利奇马” 受第九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各地出现严重风雨天地。为有效防范,确保游客出行安全,浙江省多个旅游景点暂时关闭。 截至8月9日9时,台州市共关闭A级景区67家,其中涉海的9家A级景区全部关闭,组织疏散游客6097人次,其中旅游社组织劝退组团游客362人次,劝退地接游客2412人次
继去年颁布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起实施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迎来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月,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月底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共九章143条,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防治的措施、重要功能水体保护、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主要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