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11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运行的32家政府网站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8家次,合格率为99.2%。对全市在运行的12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累计检查508个,合格率为98.4%。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最多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外服务较少、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下线关停工作,重要信息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
(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完整、权威、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问题引发负面舆情。
(三)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填报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依托“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填报信息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做到应报尽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地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于12月14日前,将本次通报指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OA内网。
(32个政府部门网页、127个政务新媒体)
一、“网站首页”两周及两周以上不更新通报(1家)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