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异议
揭阳市揭东区G539线洪山头中桥危桥改造工程(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30),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具体如下: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各会员单位、全体会员: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将我学会拟推荐2017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情况(姓名、排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主要学术和技术创造性贡献)、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主要完成单位排序及贡献、完成单位合作关系说明、项目简介、主要论文专著目录和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客观评价、知情同意证明、推广应用情况、科学意义和价值等信息在学会网页([URL])上公布,向全体会员征询异议,公示期为(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2日)。 自公示之日起5日之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学会秘书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报来《关于厦门艾勒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投资新建子公司斗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在中国香港投资新建子公司斗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19年第五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共187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四条配套扶持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8年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共2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关于“双碳”系列丛书宣传推广及2022年学会能力提升与改革工程项目验收项目的申报通知》,经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项目评审已完成。评审结果如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入选“双碳”系列丛书宣传推广项目,北京中科智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入选2022年学会能力提升与改革工程项目验收项目。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2日至9月26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生物创造激励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9年第三批生物创造激励共6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18年、2019年相关产业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资助项目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6月24日
___www.4008com“www.4008com2020-2021年度培训机构采购询价”于2020年6月15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__ ___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7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报价单位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询价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活动
贵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 (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 (2023年第1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要求,经审查以下建筑业企业达到所申请资质的要求,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天(节假日顺延)(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反映。(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G座住建大厦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