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经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函以,“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成绩考核要点”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及所属机关办理各项训练测验试务规定部分规定”,业经该会于106年9月27日修正发布,并自同年10月16日生效一案,请查照。 主旨: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函以,“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成绩考核要点”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及所属机关办理各项训练测验试务规定部分规定”,业经该会于106年9月27日修正发布,并自同年10月16日生效一案,请查照。 说明: 依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106年9月27日公评字第10622604971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修正“科技部补助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划作业要点”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8点, 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8年5月15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080 061943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修正规定)1 份,请查照。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直辖市与县(市)政府 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原住民族教育要点” 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划,自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申请事项详如说明,请查照。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强化消费者保护法团体诉讼制度之研究采购案”已上网公告,请踊跃参与投标,请查照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政策,规范夹芯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满足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要求,由山东省淄博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的《居住建筑夹芯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应用技术导则》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技术导则,编号为JD14-016-2011,现予以发布。本技术导则可作为工程建设各方签订合同时约定质量指标及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等的依据,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夹芯复合砖砌体保温结构体系所组成的墙体由内叶承重墙、保温层和外叶自承重墙三部分组成
有关国立学校专任教师与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得于下班时间就其知识产权及肖像权之授权行使,获取合理对价相关规范补充说明,请查照。 检送“‘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国立各级学校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兼职处理办法’相关Q&A”1份,请查照。 检送“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12年2月2日以台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8点, 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8年5月15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080 061943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修正规定)1 份,请查照。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直辖市与县(市)政府 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原住民族教育要点” 【教育部】有关学校依“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第3条各款规定办理产学合作事项取得之收入,其征免营业税规定。 嘉南药理大学智慧健康产业技术研发与人才培育中心于109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举办“2020年台湾绿点子国际发明设计竞赛暨嘉南药理大学核心产品发表会” 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109)年“创业归故里创新创业竞赛”
中华蜂产品协会 (以下简称本会)依据本会2010年第五届第五次理监事联席会会议决议事项办理,为促进蜂蜜相关产业之发展,并维护生产者与消费者之共同权益,特订定本办法。 本会之精彩一○○蜂蜜标章 (以下简称本标章) 业经本会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在案,凡未获本会同意擅自使用本标章或有侵害本会权益之情事者,本会将依法提出告诉。 本标章之授与对象,系经本会委托检验单位评鉴合格者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太空板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函[2000]210号)批准,由太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是以太空有限截至200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184.5万元折为3184.5万股,各发起人以各自在太空有限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0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2000京会兴华字第259号)
教育部转知经济部“具创新能力之新创事业认定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转知文化部检送“考古遗址发掘资格条件审查办法”第4条、第8条修正条文勘误表及修正条文对照表勘误表一案,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2点、第3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2月23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100013855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1)本公司已于107年6月27日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400000股,每股面额10元,总额新台币4000000元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发字第1070333501号函)通知自107年9月10日申报生效,得于一年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2)本公司已于107年11月7日(发行日或增资基准日)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100000股。 (3)本公司业于108年5月8日董事会决议发行300000股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并授权董事长订定实际发行日期(增资基准日),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发行之增资基准日为108年5月8日
(1)本公司已于107年6月27日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400000股,每股面额10元,总额新台币4000000元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发字第1070333501号函)通知自107年9月10日申报生效,得于一年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2)本公司已于107年11月7日(发行日或增资基准日)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100000股。 (3)本公司业于108年5月8日董事会决议发行300000股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并授权董事长订定实际发行日期(增资基准日),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发行之增资基准日为1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