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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离婚手续(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案说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谁来担责? 年近七旬的庾某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楼下时,黄某家小孩在自家20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在庾某身旁,导致其受到惊吓摔倒。报警后,庾某被送入医院治疗,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家应该对庾某进行赔偿吗? 黄某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用赔偿,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谁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没有直接联系。是否能够提出赔偿,要看是否满足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月光下妖狐问书生:“若你成为武道强者,皇朝只有修成神轮的高手可以与你比肩,你还会满足于平凡么?” 书生思索:“我若是神轮高手,自然要登朝拜将,青史留名。” “若是你以武入道,修成神通呢?” 妖狐踏前一步,直视书生的双目,言语直指他的本心:“你神通广大,可以凭借一己之力颠覆一个皇朝,甚至自己做皇帝,建国立业,开疆拓土!” “若是你修成神君神帝呢?诸天万界,你唾手可得,你修行的目的,还仅仅是做凡人的皇帝么?” “野心越大,能力越大!无穷的野心,才是你前进的动力,才是你获得更大成就的动力!” 书生怔然,拜道:“请教我。” 古老的神庭,封尘的历史,统治万界的诸神,补天神人和仙人的传说,由此展开…… 本书收藏已过九万,经过八万读者检测,放心阅读,另外推荐本人上本书,独步天下
一、离婚案被告能够委派刑事辩护律师到庭吗? 离婚案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自己除无法表述想法的之外,仍应到庭;是因为特殊情况没法到庭的,务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书面形式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必需出庭的被告,经2次法院传票口头传唤,无任何理由拒不出庭的,能够拘传。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诉讼】夫妇一方规定离异的,能够由相关安排开展协商或是立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状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对于善意之相对人,负损害赔偿之责。 无代理权人以代理人之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非经本人承认,对于本人不生效力。 前项情形,法律行为之相对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本人确答是否承认,如本人逾期未为确答者,视为拒绝承认
第一千五百三十一章 有大事要发生(1/2) 张玄一众,走入那洞穴之中,幽暗的通道当中充斥着一种诡异的黑暗,这种黑暗,让张玄他们这等实力,都看不清远方到底有什么,只能顺着这一条路,一直走下去。 英灵殿中。 白江南看着归为的百名英灵,口中念念有词
第二百九十五章 染红少女的梦与血(一) 第二百九十六章 染红少女的梦与血(二) 第二百九十七章 唤醒少年的火与歌(一) 第二百九十八章 唤醒少年的火与歌(二) 第三百零一章 斩断因果的刀与剑(一) 第三百零二章 斩断因果的刀与剑(二) 第三百一十三章 于微风中沉醉(一) 第三百一十四章 于微风中沉醉(二) 第三百一十五章 于雷鸣中苏醒(一) 第三百一十六章 于雷鸣中苏醒(二)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小人物的抉择(二) 第五百一十三章 蔷薇、虚影和空街(一) 第五百一十四章 蔷薇、虚影和空街(二) 第七百三十六章 自暗影中重生(二) 第八百九十五章 大小姐和硬木头(一) 第八百九十六章 大小姐和硬木头(二) 第九百六十九章 又一个都市传说(一) 第九百七十章 又一个都市传说(二) 第九百九十章 诈尸人的消失(二) 第九百九十一章 吾生也有涯(一) 第一千零四十三章 半人马的阴谋(一) 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半人马的阴谋(二) 想你在七月十五明月夜,月比中秋瘦一圈;想你在飞花寂寞古渡头,花落残红香两岸;想你在下弦月映西山日,云脚鹊剪碎花边;想你在清风扶座杨柳枝,舟越粼光愁轻泛。 安小语念着他的名字,慢慢地向前走。经历过多少的异闻怪诞,遭遇过多少的美妙和危险,他们是否能够走到一起?在这片天地之下,到底有什么样的秘密,组织她寻找一片真心的托付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规定的抚养费权利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即依照子女特定身份及年龄来确定主体地位。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的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的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