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被告能够委派刑事辩护律师到庭吗?
离婚案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自己除无法表述想法的之外,仍应到庭;是因为特殊情况没法到庭的,务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书面形式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必需出庭的被告,经2次法院传票口头传唤,无任何理由拒不出庭的,能够拘传。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诉讼】夫妇一方规定离异的,能够由相关安排开展协商或是立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状。
人民检察院审判离婚案件,理应完成协商;假如情感确已裂开,协商没用的,理应准许离异。
有下面情况之一,协商没用的,理应准许离异:
(一)重婚罪或是与别人同居生活;
(二)执行家暴或是凌虐、丢弃家庭主要成员;
(四)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满二年;
(五)别的造成 夫妇婚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到诉讼离婚的,理应准许离异。
经法院裁定不许离婚之后,彼此又两地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出诉讼离婚的,理应准许离异。
总的来说,尽管被告有支配权授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可是离婚案件不太可能所有交给刑事辩护律师解决,上诉人和被告或是需要依照人民法院通告的时间到庭的,离婚案件有别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一般民事经济纠纷中被告不出庭的,人民法院能够立即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