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按照 “三释”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区法院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通过学习教育旨在使法院全体干警清醒认识到当前党中央持续释放的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更加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同时结合扫黑除恶、整治****官僚主义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学习教育、作风建设、监督预防等工作,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使全体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严于律己,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时刻绷紧依法用权、廉洁从政这根弦,决不让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
本文摘要:5月22日,记者从禹王台区法院得知,一名90后女孩网上结识了富裕的男孩小雄(化名)后,通过各种借口骗小雄25.9万元巨款。 一名90后女孩在网上化名韩雪,2011年4月通过网络结识了男孩小雄,迅速奠定了爱情关系。恋情之中,韩雪找到男友使出相当大方
日前,襄都区人民法院旭阳经济开发区法官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襄都区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范建敏与旭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马振鑫共同为服务站揭牌,晏家屯镇人民法庭庭长韩占水及驻站法官助理、调解员、诉调对接联络员、企业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旭阳经济开发区法官服务站充分依托襄都区法院现有的晏家屯镇派出人民法庭、旭阳经济开发区巡回审判点等承担司法服务工作站的工作职能,结合法院行之有效的“诉调对接联络员”驻点制度
7月27日,江汉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联合召开“江汉区政法战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对全区政法战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推进部署。区相关部门、各政法单位及辖区企业家、区法学会会员等16名各界代表参会。 会上,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别通报了今年以来立足政法职能、更新司法理念、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律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
江津融媒讯(记者 阮瑞雪 实习记者 何可人 通讯员 闫洋)为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区法院携手川渝两地妇联组织在塘河镇石龙门村挂牌首个“川渝两地妇女儿童**站”。 据悉,由重庆市妇联、四川省妇联联合举办的川渝妇联一体化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启动仪式于3月9日在眉山市召开。两地妇联共同签署了《川渝妇联一体化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合作协议》,明确将在四川、重庆设立多个“川渝两地妇女儿童**站”
这是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监狱备考,出狱还真考上大学了! 432分,超过2020年吉林省高考分数线文科本科二批61分。 这个来之不易的成绩,让吉林省的考生张新新(化名)如愿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成为一名大一新生。 对张新新来说,成为新生,更是“新生”
江州讯 近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方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至3月,被告人方某某分别到江州区江州镇那垌山武警通讯站等5个基站盗窃通讯基站的馈线,实施盗窃8次。盗窃后,方某某将馈线卖给流动收购摊点,有部分卖给宋某某
为了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了解法庭庭审程序,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学院组织21级法学班于2022年11月3日到思茅区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活动。 此次审理的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井然有序,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展现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审判人员的质询和原、被告律师的陈词辩驳,让同学们“零距离”体会到了所学专业于实践中的运用
近日,红寺堡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晓明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晓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至2022年春节期间,被告人杨晓明先后利用担任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忠市建设局副局长、盐池县副县长,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梁某等1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37.99万元,并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合同签订、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杨晓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
1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金剑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草案)》《关于区人大代表与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双向约见工作制度(试行)(草案)》《关于举办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情报告会工作制度(试行)(草案)》《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以上审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