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2021年入学新生体检工作安排在9月10日—9月12日进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表缴费:9月7日-8日,各院、系(部)到各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新生报到后扫二维码缴费,体检费50元/人。 二、体检:9月10日-9月12日进行体检工作,要求学生在体检前填好表头(包括年龄、院系、专业、班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贴好1寸相片。体检时,请各院系(部)由辅导员或新生班干部带队,按体检安排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3月8日上午,学校召开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会。校教学督导委会主任委员赵丛苍教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奚家米主持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重点投资方向之一,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物质条件。为促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提高运行和管理的水平,特设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简称设备效益奖),并制定本评审办法。 凡我校已建帐、使用一年以上、单台价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转发《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和考试课程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 就业创业办公室 571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和考试课程征求意见的通知》(教办高[2018]602号)(附件1),为保证2019年毕业生报考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本科专业2019年可以招生的院系,需核对本科招生专业,如缺少本科招生专业的,需填写“专升本增加本科招生专业的申请”(附件2),并给出建议的本科招生专业对应的专科专业目录; 2、有专科毕业生的院系,需核对本院的专科毕业生的毕业专业是否有缺少,如缺少需增加或者有建议提出的,需填写“专升本增加专科专业报考的申请”(附件3),并给出建议专科专业报考的本科专业目录; 各院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核对,于26日中午12点前将相应的核对结果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给分校区办公室(北龙校区1号教学楼101-2,英才校区教学办公楼办事大厅12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c@hnuahe.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院系视为对602号文无异议。
十四、公务员惩戒法第19条所称各院、部、会、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或其他相当之主管长官,究指现职机关抑或违法失职行为时之任职机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问题说明:公务员于原任职机关涉及违法失职之情事,嗣后调任他机关,如原职机关与现职机关非隶属同一主管机关时,渠等之移付惩戒权,究应由何机关为之?依公务员惩戒委员会89年7月份法律座谈会决议,由现职机关或违法失职机关移送均无不可。惟如上开机关均不为移送时,应如何处理?滋生疑义,建请厘清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2019年12月已经申请办理毕业的学生。 2、2019年6月已经办理了毕业手续但未申请学位。 3、符合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和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22年度技术经理人初级培训班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术与产业、研发、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的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现就我校参加商洛市2022年度技术经理人初级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形式:采用腾讯会议线上培训方式(会议号随后另行通知),通过讲师的分享,使学员掌握技术转移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流程以及重点要点,对具体的项目技术转移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在理论中穿插案例,使学员能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 3.各院(部)拥有专利或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科技成果的教师代表; 4.校内各科研团队中负责本团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后续试验、开发应用以及成果推介等业务工作的教师; 6.其他对技术转移行业感兴趣的教师
各学院科研副院长、科研办主任: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第21届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分别于2019年9月中旬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11月下旬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展会将以先进装备、电子信息、互联网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医疗仪器、环保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创新为主题,展示参展单位或课题组重大产学研成果,着力宣传、推介其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 工博会、高交会作为展示我国工业与科技创新成果的国家最高级别综合性展会,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展
为了规范各院(系)学生活动经费和班费的管理,从严治校,坚决禁止乱收费、乱使用的现象,本着勤俭节约、公开合理、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院(系)学生活动经费是指各院(系)用于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活动的专项经费,包括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拨的经费和各院系接受的用于学生活动的赞助费。院(系)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原则是: 1、由各院(系)团委、学生会或辅导员提出使用意见,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请参加师生全程佩戴口罩,间隔就坐,谢谢配合! 我校凌霄合唱团2009年10月正式成立。合唱团由来自全校各院近百名爱乐学生组成。本团秉承“药乐融通,音乐润泽心灵”的美育理念,旨在通过合唱表达对生命的体验与探索,以音乐的方式分享和传递艺术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