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课
1. 将持有2年以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1. 将持有2年以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符合一定条件之土地移转及符合一定金额之小客车、游艇、飞机、直升机、超轻型载具、家具及龟壳、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产制品(不包括非属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之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制品)与入会费纳入课税范围。 2. 将房屋或土地所有权人、产制厂商、进口特种货物收货人或持有人及销售入会权利之营业人等,明定为纳税义务人,并规范课征时点,以利征纳双方依循。 3. 对于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处自住房地(参照一生一屋规定)、或因调职、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因素出售新购自住房地、作农业使用之农舍、公共设施保留地征收前之移转、强制拍卖、销售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营业人兴建房屋完成后第一次移转、银行处分因行使抵押权取得之不动产、销售以自住房地拆除改建、合建分屋及都市更新依权利变换所分配取得之房地,列为非属课税项目
今年以来,我市创新服务方法
今年以来,我市创新服务方法,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等方面着手,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为落实企业降成本工作,我市税务部门积极创新,通过“三个一”“四会诊”“细查询”“巧退税”等措施,积极与多方沟通合作,先后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和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请示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同时,通过“县长税课”方式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多项以“减税降费”为主题的交流座谈活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