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性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北京市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北京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诽谤和诽谤中药或将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已引起互联网上的热烈讨论。一些网民认为,诽谤,诽谤和批评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很难找到准确的界限
1. 口头说出的诽谤事情,是否通常会被视为“短暂形式诽谤”?为甚么我们需要区分“永久形式诽谤”和“短暂形式诽谤”? 2. 在香港,甚么法庭会审理诽谤案件?这些案件是由法官还是由陪审团作出裁决? 3. 如果我是诽谤案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但我无钱聘请律师,我可以得到政府的免费法律援助吗? 1. 如果我写了或讲过一个人的负面事情,但其实我无意诋毁他,我是否仍然要就诽谤负上法律责任? 2. 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字句可能有不同的诠释、不同的接受程度或不同的敏感度,我应该用甚么准则去决定字句是否含有诽谤意思?发布字句的来龙去脉、环境或地点,会影响到决定吗? 3. 受争议的字句刊登在一篇文章内,而该文章只有部分内容可能会构成诽谤,在这个情况下,怎样去决定有关字句的意思? 4. 一个人的动作可否带有诽谤性的意思? 5. 如某人随意为他的朋友改花名(例如叫一名熟朋友做“肥猪”),他会因此而要负上诽谤的法律责任吗? 6. 我们都对演艺界人士的私生活都感兴趣,所以会经常讨论由传媒报导的娱乐圈新闻,而这些新闻故事亦可能会对演艺界人士造成不良效果。这些传媒工作者是否要就诽谤负上法律责任? 1. 如果诽谤性字句不是由我写出来(或不是源自我本人),我只是向他人重复已发布了的字句,我要负上诽谤的法律责任吗? 2. 如果我只是向妻子讲及另一个人,而当中某些字句具诽谤性。在此情况下,我要为向他人发布诽谤事情负上法律责任吗? 3. 如果我在公司办公室内谈及另一位同事,有关对话是否属于发布? 4. 如果我向好朋友(Y)寄出一封信,信内有一篇文章诽谤X的,但这封信被Y的秘书和助手打开了
(吉隆坡8日讯)起诉网媒诽谤的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里强调,他从未请求任何政党的支持,以让他当首相。 **里在今年2月起诉网媒《Agenda Daily》诽谤,因为文中声称他“乞求”支持以继续执政的说法是“完全不实且毫无根据的”。 他回应《Agenda Daily》首席执行员依兹旺的答辩书时指出,他在1月29日发表的演讲中,从未提及“乞求”(rayu)一词,或寻求任何政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