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豫政〔2022〕8号)和《商丘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商政〔2022〕23号),根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睢阳区实际,睢阳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了《睢阳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睢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1月9日至2月7日,区妇儿工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法治思维和依法**意识,积极营造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8日上午,盟司法局配合盟妇女联合会与盟检察分院、盟民政局、盟时代先锋公益协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自身工作中接触的**案例,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出**建议
(一)按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下称本法)第24条第2项规定:“前项及第十二条第三项之代金,依差额人数乘以每月基本工资计算。”本法施行细则第13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基本工资,指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一条所定之基本工资(自108年1月1日起为2万3100元)。”及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第108条规定:“前项代金之金额,依差额人数乘以每月基本工资计算;不足一月者,每日以每月基本工资除以三十计(2万3100元÷30=770元)
今年是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两淮控股集团广大女职工展现巾帼担当,贡献巾帼力量,3月8日上午,两淮控股集团工会组织开展了以“巾帼心向党 自信放光芒”为主题的三八节系列活动。 活动首先组织女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其中两位女职工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随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内容的知识问答。 同时,为丰富女职工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还组织开展了DIY手作活动
1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金剑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草案)》《关于区人大代表与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双向约见工作制度(试行)(草案)》《关于举办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情报告会工作制度(试行)(草案)》《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以上审议事项
当代新24孝标准 — 西安墓园(霸陵墓园) 当代新24孝标准: 2012年8月13日,由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新版“二十四孝”行动标准。 今年2013年6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来审议,修订草案中新增一条“常回家看看”,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和争论。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吴玉韶昨日表示,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与旧“二十四孝”形成对比,就是想告诉大家,时代的脚步在不断向前迈进,“我们对‘孝’文化的理解,既要传承又要有创新”
近年来,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 全面梳理普法清单。年初,市法宣办、市司法局会同市妇联梳理了2020年全市妇女权益保护普法责任清单,把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办法、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列为年度重点宣传内容
襄都区法院发出邢台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月10日上午九时,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王宏伟审判团队书记员郎芳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襄都区法院发出的邢台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据悉,案件当事人经人介绍恋爱,于2008年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致使感情不合,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存在较大争议
2023年3月3日上午,“湖南省女职工普法宣传进万企活动”启动仪式在岳阳召开,我院金昱茜老师作为湖南省女职工普法宣讲团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宣传阐释女职工权益保护重点法律法规知识,培育和造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女职工队伍,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组建”湖南省女职工普法宣讲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宣讲团成员主要由从事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组成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从加大组织安置力度、拓展就业保障渠道、搞好就业创业扶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着力推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创新落实。 《通知》进一步规范随军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明确采取转任、交流等方式,结合实际安置到随军前同类单位相应岗位,以及其他单位适宜岗位的具体要求,并改进优化工作组织实施流程;进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属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保障措施,明确随军家属参加拟安置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考录(招聘)不受常住户口条件限制,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空缺编制岗位应当优先安排随军前在本系统工作的随军家属,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给予随军家属定向招考、放宽学历条件限制等优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