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省直有关单位、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2.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如未更换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单位,年检时必须持旧版登记证书正、副本到我局更换新版登记证书; 3.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文件要求,报经县政府批准,2019年冠县招聘公益性岗位36名,其中,从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33名,冠县人社局辅助员3名。主要从事基层就业与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冠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国卫复审迎检江阳区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型KTV《新闻》 昨日,记者从市国卫复审迎检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本月,江阳区将对该区洪洋、百子图、重湾等15个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状况,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加大对辖区15个农贸市场的整治 江阳区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1日至4月28日,采取“一场一案一册”的方式,对15个农贸市场一一登记造册,梳理市场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及责任单位。 江阳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原则实施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二)在京注册企业有一定规模,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且对商会有一定的奉献。以及江西企业在北京的分公司或其驻京办事机构等; (三)志愿加入商会,拥护《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章程》,遵守商会纪律,履行会员义务,珍惜会员权利,维护商会荣誉,积极参加商会活动; (四)讲团结、讲奉献、讲大局,热心京赣两地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京赣两地经济建设牵线搭桥,贡献力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申请人相关资料; (二)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 (三)向商会秘书处报送《入会申请登记表》及企业证明资料; (四)秘书处了解申请入会单位的有关情况,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审查合格者,提交理事会表决批准通过; (六)申请入会单位在接到秘书处批准入会通知后10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过期不缴会费,则视为放弃入会资格; (七)申请入会单位凭会费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规票据,并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八)商会在官方网站和刊物公示,并作相应宣传; (九)完成入会手续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交通运输委员会,林州市、长垣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建筑类资质审批效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决定对权限内建筑类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流程。企业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作出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附件类证明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二)强化事后监管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明确从2018年6月1日起,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为将政策落到实处,现作如下解读: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共6名,不设具体职位,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出机构工作。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依法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中央和国家、省、市驻陇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2020年1月1日)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19〕52号),清算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796万元。 一、2019年我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情况 2019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包括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两部分,其中全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512套(不含深圳),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7167户(不含深圳)。 二、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697万元,2019年4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0252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清算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5796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共66745万元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管控征迁安置信息录入人员。 招聘人员共计80名,其中男50名,女30名。原则上到乡镇、村从事管控征迁安置计算机数据统计、录入、计算、传输、分析、管理等工作
1、1月8日,市政府、市总工会召开第二十一次联席会议,交流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总工会提请研究的关于培养选树“芜湖工匠”和充分发挥市工人文化宫作用两个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懋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韩卫民,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总工会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副市长贺东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