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富兰克科技“新品推广,免费升级”,更安全环保全新升级产品上市! 为最大限度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此次升级产品不但更安全环保,在之前的基础上,各性能也大幅提升。 富兰克科技“激扬20年,感恩有你”尾牙圆满落幕! 2019年11月20日,由深圳企业家协会、深圳企业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质量协会、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和《时代商家》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深圳质量百强企业”评选公示,富兰克科技荣登榜面。 近日,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事业群 *,获得国家交通部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关于推荐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通知》要求,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标准、严谨规范操作、严肃评选纪律,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审核批准,现将云南省推荐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可向省文明办创建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反映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简称《通知》),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按照《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在对有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报文件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的基础上,我局委托技术管理机构组织专家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开展了基地优选工作,经竞争择优和我局审核,提出了2017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拟入选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
根据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苍溪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村卫生室调整设置〉的通知》(苍卫发〔2021〕94号)精神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苍溪县龙山镇印池村卫生室等2家医疗机构予以注销,被注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苍溪县龙山镇印池村卫生室等2家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6月8日18时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反映。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汕头市澄海区南峰塑胶厂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澄海区南峰塑胶厂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顶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概况:汕头市澄海区南峰塑胶厂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新寮振兴中路,占地面积679平方米,主要从事PVC片材生产,预计年生产PVC片材500吨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江苏白金体育手机(中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续期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综合排名第一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3.2分; 综合排名第二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92 分; 综合排名第四名:平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84 分。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取得分前两名为本债券承销商
由永利yl23411承办的广东省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综合类专项赛评审工作已于2022年9月23日在广州顺利举行。 本届综合类专项赛经各地市分赛区、省直赛区和境外赛区初赛评审入围作品670件,其中产品设计组198件、概念设计组472件。经综合类专项赛评审会评审,产生综合类专项赛产品设计组一、二、三等奖共15名;概念设计组一、二、三等奖共15名,以及推荐“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作品135件(名单详见附件)
1、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爱岗敬业、德才兼备,在教职工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
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食品科学技术名词》于2020年10月正式出版公布。 《食品科学技术名词》由食品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完成。本次公布的名词共3432条,均有定义,内容包括:总论,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安全和营养5个部分
根据北京大学2021—2022学年奖励评选名额在学院各系的分配情况,依据同学们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占50%,个人总结、科研情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共占50%),结合学苑内日常表现情况,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2021-2022年度奖励的获奖同学,初评名单(本、研)请见附件1。 公示期从2022年10月6日至10月10日共3个工作日。 如对初评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0日(周一)17:00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至研发楼11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异议申请实名发至评审组邮箱 szcp@ss.pk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