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今年中经缺考后果严重!或将影响明年报考? 经济师考试结束后,这段时间小伙伴们都在等待成绩吧?也有一些同学留言询问: 去年过了一科,今年只用考另一科了吧? 其实小编想说,经济师缺考造成的影响没那么严重,但也并不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接下来就一起看看,经济师缺考的影响吧。 Q1:今年缺考,明年还能报名吗? 经济师考试缺考视个人自动放弃,会没有当期考试成绩,同时报名时所缴纳的报名费用也是不予退还的。这样不仅浪费了报考费,也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
国函〔2012〕9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你部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牵引、重点突破、协同发展”原则,把技术创新作为物联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创新商业模式,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示范作用
春耕时节,山东金乡县王庄村的蒜农们就早有了答案:“咱种的是合同蒜,有订单,上了保险,一亩地稳赚上万元。” 蒜农的底气,来自完整的大蒜产业链。笔者了解,“大蒜之乡”金乡县,建了3000多个冷库,大蒜出口量占到全国的70%;有700多个加工企业,大蒜不只是调味品、农产品,更制成蒜油、大蒜素等保健食品;依托大蒜价格指数中心,许多农民既是蒜农,也是蒜商,对全球蒜价了如指掌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到北京海淀区进行环境保护税调研,听取北京市地税局、环保局等部门关于环境保护费改税情况的汇报,并就推动环境保护税改革等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提供参考。 雾霾治理的紧迫、水污染防治的难题等种种环境保护问题加剧,倒逼环境保护税改革步伐加快。作为一种惩罚性质的税种,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目的是让污染者付出更多代价,而改革选择的路径也逐渐走向立法先行
在中华民国境外之国际运输事业将其船舶以“光船”、“计时”或“计程”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使用,其课税规定如下: 一、将船舶以“光船”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所收取之收入,系属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船舶租赁业务之收入,应由承租人给付租金时依法扣缴税款;其符合所得税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者,得依“外国营利事业申请适用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所得额案件审查原则”第6点第2款规定,自取得收入之日起5年内向本部(目前授权国税局受理)申请核准,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15%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并依所得税法第98条之1规定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 二、将船舶以“计时”或“计程”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所收取之收入,系属其经营国际运输之收入。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及营利事业所得额之计算如下: (一)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依下列方式之一办理: 1、核实划分:外国营利事业之营业行为同时在中华民国境内及境外进行(如船舶航经我国港口),可依所得税法第25条第2项第1款规定,按自我国境内承运出口客货所取得之全部收入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依该规定办理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2021年11月,我们根据社会的需求,成立了“会计实训中心”和搭建了“立信会计网校”。 配备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理论教师及具有多年会计经验的实际操作指导老师,利用我们的优势,为学员提供从会计理论到真账实操;从网上银行到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从会计原始凭证识别到财务软件的做账全过程教学服务。经过我们的培训,保证学员百分之百可以胜任从事不同行业的会计岗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 三条(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率为5%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税。率为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计算的:(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评定)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
1986年入山东大学数学系学习,1990年6月毕业,获理学学士,同年8月在山东大学数学系读研究生,1993年6月毕业,获理学硕士学位。93年8月,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12年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第一届最关爱学生的好老师称号,获山东大学2020年度优秀班主任称号。 讲授课程: 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access数据库管理、应用经济软件选讲、财税综合实验、电子商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