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
探究关于保证担保的12点新变化——附新旧条文对比
【探究】关于保证担保的12点新变化——附新旧条文对比!(下)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保证担保作为一项债权保障措施,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笔者就《民法典》针对保证担保的新变化,特撰写本文,供参考
由于地方政府负债行为直接违反了预算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
由于地方政府负债行为直接违反了<预算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政府大多通过变相的方式进行举债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形式多样化隐蔽性强透明度低形成原因复杂逾期率高债务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空缺等特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且呈快速上升趋势风险在局部范围内已经凸显潜在的风险很大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威胁到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来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责任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防止产生新的不合理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偿债机制和债务风险的预警机制等. 链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