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
书面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起草离婚协议书收费标准)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取名××。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婚生子××由 抚养,随 共同生活。 每月支付生活费 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负担一半
王某某(女)与李某某(男)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李某。2015年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王某某遂于2015年5月1日带李某回娘家居住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吗,怎么赔偿? 律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因此婚姻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对于财产的划分都是重中之中,大致上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那么婚前个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律师认为离婚需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双方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王某和张某于2008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同年11月23日,张某生育一子王小某,随着王小某一天天长大,觉得不对劲的王某怀疑王小某不是亲生的,便私下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王小某确实与其无血缘关系,现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 对于该案中王某能否要求张某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对非亲生子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无法计算,因此张某无需返还抚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小孩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谁说了算? 网贷小额贷款解冻金和保险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婚姻法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婚姻法》第17条除了列举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对于“花钱”这回事都是有发言权的,并不是谁管理财产就是谁说了算的。那么这样一来,是不是就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意处置共同财产呢?比如将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变卖或者赠与给他人? 网贷小额贷款解冻金和保险是什么: 答案是要取决于财产的种类和价值等因素
高利贷,普通老百姓谈之色变,很多人会联想到黑社会,甚至视之为万恶之源。现实生活中,有时丈夫借了高利贷而无力偿还,那么,作为妻子,该背负这份债务直到偿还清吗。丈夫借高利贷还不上妻子一定要还吗
近日,张羽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案宣判,经过张羽律师和助理的不懈努力,成功帮助当事人郝女士获得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得1600万元的财产。 郝女士与丈夫相识不久即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于2016年开始分居,两个女儿一直由郝女士和父母照顾。无法忍受男方过于自我的生活方式,郝女士决定离婚
第一,离婚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李某名下存款系婚后取得的工资,按照上述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二维码 412 2016年7月,刘某某与孟某某在他人介绍下相识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因生活观念不和,争吵不断,未生育小孩。2019年年初,刘某某与孟某某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刘某某向孟某某支付8万元作为经济补偿款,该钱款应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1周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