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8号(关于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的公告) 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调整有关业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海关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二、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内各直属海关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 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 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为全面彻底切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全力保障华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在全区公共场所从严实施佩戴口罩控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内,违反规定接纳未佩戴口罩人员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全区各村组、社区严格实施封闭管理,严控人员出门,因特殊原因、依规批准出门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临街(路)村(居)民须足不出户,严禁未佩戴口罩在家门口逗留及进入公(道)路等公共区域。 三、全面实施社会面巡察管控,对不按规定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区域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进行集中强制学习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39年~94年民事部分(47~54年)第 725- 耕地租约于租期届满时,除出租人依本条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愿继续 承租者,应续订租约,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第二十条有明文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心理测验暨心理衡鉴室简介】 “心理测验暨心理衡鉴室”目前拥有的心理测验工具包括: 这些心理测验工具主要做为应心系学生上课时的教材,学生除了可从课本中知道测验的基本理论,更能借由实际的操作演练了解测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怎样的情况,增加学生日后操作测验时的应变能力。此外,外系学生或校外人士,如希望借由心理测验来更加了解自己,也可以透过心咨中心洽商本系临床咨商领域的老师,可安排受过心理测验施行训练的学生为有需要的人进行心理测验,并解释测验结果。 ✽欲借用本场地,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至应心系办公室登记,借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使用场地前请提前至应心系办公室拿取钥匙,请保持场地清洁,使用完毕后请将桌椅归位,并将冷气、灯及门窗关好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关于汉府街公路客运站客运班车调整情况的通告 (南京市交通局提供)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汉府街公路客运站所在地块将进行改造。 为保证广大旅客的出行和客运车辆的正常运营,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汉府街公路客运站客运班车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2004年12月20日起,汉府街公路客运站内107辆客运班车全部临时调整至中华门长途汽车客运站过渡始发,地址为本市集合村路88号。 二、各相关客运经营单位的车辆请及时按要求办理由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发放的“进站证”,按指定线路行驶,严禁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严禁在道路上停车上、下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