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本机关于2019年7月14日对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19年7月13日,省生态厅涉气企业排查中发现,你公司年加工3万吨杂粮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通过,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图为: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市长彭永林分别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书》上签字 ) 9月23日,市工商局分级属地管理交接仪式在市政府会议室举行。 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市长彭永林分别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书》上签字。 随着国家关于工商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后将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操守,遵守律师执业规范,执业期间无客户投诉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2、在专业领域深耕多年,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深执业律师; 3、现已有专业团队或能够独立组建专业法律部门或业务团队,具备明确的业务方向,在一个或多个执业领域具备专长; 4、具有开拓精神及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认同京衡文化和管理理念,适应京衡发展模式。 2、已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三年以上者优先; 3、具有明确的执业领域,专业特长突出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团队协助精神;
有文章说《审计处罚决定书》适用于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行为。《审计决定书》适用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是这样吗?那出具了《审计决定书》还需要出具审计处罚决定书吗?怎样与《行政处罚法》统一?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决定书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被央行警告并处罚款147万元。 前不久,东方电子支付因未按规定向外管局局报送月累计收支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被外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12.5万元人民币。 2017年9月,东方电子支付同样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保证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3月6日上午,西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业务骨干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培训。 培训会上,督查股股长薛学昌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从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方位提升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法制股股长符莉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与适用进行了详细讲解,针对当前执法文书工作在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证据收集、处罚裁量、听证、送达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分析讲解了新版执法文书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严格要求案件的标准化制作,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材料完整、卷宗整洁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近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进行明确规定。 《办法》共6章29条,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气候区域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证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我局继续完善信息更新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和转办的内部程序,按要求完成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湖南证监局继续在外网公开披露机构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管措施和通知公告以及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录,并对所有备案、审核、审批事项的工作指引实行全过程公开,对投资者保护、统计信息、辅导企业信息每月更新。全年共在外网发布信息17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7条,行政监管措施信息34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辅导验收信息20条,统计信息14条,投资者保护类信息28条,通知公告7条
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强化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保障,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用人单位的就业性别歧视等行为,将可能面临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01哪些情形明确禁止?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了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针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在薪酬、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退休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