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行使
回答内容:公证: 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其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可见,作为一种专门证明制度,公证的主体即公证机关,对象即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内容即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明确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有明确规定,公证处作为我国的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权
审计处是对学校内部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评价的行政职能部门,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学校内部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内部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学效益和维护良好的经济工作秩序而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主要对学校范围内的以下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主要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和效益审计、建设工程审计(包括基建、修缮等)、各种专项资金审计及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其他审计。 审计处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学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国家统计调查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计调查证》是全国统计系统的调查人员在执行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时证明其身份的专用证件。调查人员在进行调查活动时,应当主动向有关统计调查对象出示《国家统计调查证》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九江市浔阳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英文-National Nanning – ASEAN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以下简称“东盟经开区”)位于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北,距南宁市区30公里。实行三块牌子(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武鸣华侨农场)一套人员管理模式,独立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国家商务部管辖、国务院侨办重点联系单位
为什么要注册_为什么要注册商标[557字]67 注册公司是企业实施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用手段。 一、注册公司可以获得法律地位。 注册公司后,企业就具有了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法律上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可以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发生法律关系,依法获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金科创始人黄红云离婚案再迎“续集”。 7月8日,一封《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在网上流传,署名为陶虹遐,即黄红云前妻。 ***中,陶虹遐控诉,自2017年3月离婚以来,黄红云拖延办理金科金控的股权拆分,直至2021年6月28日上午才完成相关股权拆分过户
关键字:法官法、宪法、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 法官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为实现国家司法权之主体,与一般公务员具上命下从关系者有异,法官与国家之关系为法官特别任用关系。惟我国关于法官制度立法,除宪法部分条文有所规定,分别散见于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等法规,并无统一用之法典,基本上系将法官与一般公务员同视,并未能彰显宪法所特意凸显法官独立审判职掌之精神。法官法草案共计87条,分“总则”、“法官、检察官、律师之考试与研习”、“法官之任用”、“法官职务之执行与监督”、“法官会议”、“法官评鉴”、“法官之保障”、“职务法庭”、“法官之考察、进修与休假”、“检察官”、“附则”等,共11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