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庭长
一、 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三、 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一、 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三、 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玉环在控告信中写道,自己被错误定罪,失去人身自由长达27年,与公安司法机关人员违法办案有直接关系。 此后的9月14日,李延明的家属前往宝塔分局当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该申请书称,李延明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于8月3日摔倒,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等,并于当日进行开颅手术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录用人员名单(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录用郭红(女)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录用人员名单(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决议录用董晓宇为河北省公安厅厅长。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录用:袁晓磊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郭敏(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唐弦(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归纳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臧震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归纳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韩景慧(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刘牧晗(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赵珂(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体现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传递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这批10个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案件所涉的品种既包括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又包括辣椒、梨树等经济作物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夏道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周峰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钧,男,汉族,1967年2月生,四川岳池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 1987年12月至1994年1月,在岳池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历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干部; 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审判员; 2002年4月至2013年5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 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审判员; 2021年12月至今,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调研员、审判员
新浪财经讯 8月2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新闻发会在最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出席。 对于“此次司法解释的修订对认可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态度较前是否有变化?”的问题,刘敏表示,民间借贷主体近几十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
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 (周静圆)6月18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大治论坛: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1-2022)”召开,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分设北京和广州会场。 “大治论坛举办的目标与意义,即聚焦、探索‘网络治理领域的大智慧、大秩序’,针对年度互联网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挖掘。”开幕式上,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介绍
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六年来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涉婚恋诈骗案件72件。统计发现,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主要为中年男性,占比超过八成,被害人则以大龄未婚女性为主。 “大龄未婚女性往往处于情感空白状态,面临的家庭、社会舆论压力较大,迫切想要结婚
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六年来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涉婚恋诈骗案件72件。统计发现,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主要为中年男性,占比超过八成,被害人则以大龄未婚女性为主。 “大龄未婚女性往往处于情感空白状态,面临的家庭、社会舆论压力较大,迫切想要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