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三、 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杨临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六、 任命王军强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七、 任命丁广宇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八、 任命张树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九、 任命胡方(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 任命李明义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 免去胡夏冰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 免去孟祥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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