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现将监督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使监督评价有序进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21年开展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潮州市财政局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评价的组织实施、具体范围、选取对象考虑因素、内容和依据等方面。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共抽查了9家代理机构,在风险防控、人员配备及培训、采购代理委托、组织评审、保证金管理等环节中存在风险防控意识不足、专业人员配备及培训不到位、采购代理委托不规范、采购需求制定执行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此次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
华友钴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近期,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第29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13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华友钴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2019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2日,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至8日。2019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15日前公布,参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贴心的教育联展网为大家整理了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提前了解,考试不慌!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5日前公布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官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URL])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URL] 一、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流程(仅供参考) 第一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URL]
9月4日,备受企业关注的“留抵退税”又有了新动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此次政策有何突破?企业会得到怎样的“红包”?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
2020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以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的技术中心被正式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本次荣誉的获得,进一步彰显了本公司研发平台的综合技术创新实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实施一年多来,民众在申请退还新车货物税时,仍经常发生错误,财政部南区国税整理出民众常见的六大错误,不可不知。 ● 错误一:新、旧车车主分别为公司及公司代表人可以申请退税。 官员解释,公司及公司代表人为不同法律主体,不符合新、旧车车主身份限制,无法申请退税
编者按: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各行各业的经济复苏将成为疫情之后全社会的重点。企业复工后,如何恢复生产秩序渡过难关,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推动在滇企业的交流与帮扶,为经济复苏建言献策,昆明信息港联合各级部门推出“抗疫情稳经济 滇企在行动”系列网络访谈,欢迎企业踊跃参与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我们公司2021年10月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200万元,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我们在2022年5月申报2022年上半年的房土两税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
1997年9月7日,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外贸企业工效挂钩具体清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起,各外贸、工贸进出口公司,一律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外贸企业工效挂钩具体清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起,各外贸、工贸进出口公司,一律实行新的工效挂钩办法。 二、各外贸、工贸进出口公司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工效挂钩办法。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基期指标的上报工作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