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问题你们都注意了吗?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这中用工形式,是为了节省企业用人成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但是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工中会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家注意了吗?例如:小微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否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一一为大家解答。 问题一: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个人取得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为9个月在此期间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04年是山东省首批、济南市第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首家省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2年通过国家中管局全国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中管局全国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评估验收;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单位。先后获全国医院医保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干部保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中医工作先进 医院介绍: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04年是山东省首批、济南市第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首家省属中西医结合医院
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其他险种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省(区、市)财政厅(局)结合上述政策和当地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研究上报2013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方案、2012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含地方特色险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沪科合[2010]1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合规性审查,现提出上海市2011年第二批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会计司的精心组织下,在全国各级会计管理机构的大力配合下,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参与下,我国会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会计改革与发展在会计法制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建设、会计服务行业建设、理论研究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六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赵鸣骥表示,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亦然如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需要我们在充分考虑会计工作面临的这些新要求、新形势和新挑战,准确预判未来的发展趋向的同时,充分认识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补齐短板,推动会计工作在工作职能、服务领域、服务对象、工作手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转型升级。 赵鸣骥强调,服务发展大局,会计工作大有可为
(马六甲27日讯)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建议政府继续落实将在今年结束的国家健康保险计划(mySalam),且把原有的受惠范围由B40群体扩大至M40群体,同时增加受保的疾病范围,让更多人受益。 邱培栋在上周三国会特别议事厅,就此计划向财政部提出询问,并获悉该董事会目前正在研究计划的方向,再决定未来是否继续执行。 邱培栋(右)在国会特别议事厅向财政部副部长沈志强,就国家健康保险计划提出询问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为因应107年2月6日地震造成花莲地区严重灾害,财政部今(13)日通函全国地方税稽征机关,对于因本次灾害受损无法使用车辆,其车主依交通部发布“因应0二0六花莲地震灾害相关受灾民众公路监理业务权益措施”规定,于今(107)年8月6日前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者,稽征机关应依监理机关资料,主动减免车辆无法使用期间之使用牌照税。 该署进一步说明,汽、机车因天灾受损,车主持证明文件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废手续者,其使用牌照税可按车辆实际使用日数计征,并应于灾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申请。今年度使用牌照税尚未开征,惟于2月6日前因买卖车辆办理过户或报停恢复使用,已依规定缴纳今年度税款者,考量花莲地区地震灾情严重,灾区民众亟须重建家园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基于爱心办税及便民服务,爰于今日通函全国地方税稽征机关,应主动依监理机关资料办理退税
12月12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12月20日前,联调联试各项工作将全面完成,年底前具备全面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条件。截至12月11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18649.19万,完成总发行任务的9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