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
运城市人社局部署开展劳动用工“两个专项行动” 3月15日,运城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劳动用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陈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分析研判全市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对“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两个专项行动”是今年运城市在人社领域劳动关系板块最重要的工作部署,市、县人社部门要担负起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把握重点任务,对照“两个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围绕“环境整治”和“陈欠清理”两个关键核心,吃透相关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一轮消费税的改革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引导地方加大营商环境改善力度、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均具有相对应的推动作用。目前消费税立法条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切实做好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和毒品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2日下午,大石桥市法学会联合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到大石桥市夏家屯村开展“反电诈+禁毒”宣传活动,强化源头预防工作。 活动现场,同志们走村入户,通过发放反电诈、禁毒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电信诈骗及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人生理念,掌握防毒反诈知识
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泛亚电竞登录】 本文摘要:为有效地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予市场化债转股,推展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稳健减少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并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指导意见》)涉及规定,现就希望保险公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涉及事宜通报如下。 为有效地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予市场化债转股,推展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稳健减少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并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指导意见》)涉及规定,现就希望保险公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涉及事宜通报如下。一、容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专门实行机构专门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容许保险业实行机构成立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实行机构的管理参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等规定继续执行
11月30日至12月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赴马鞍山市含山县驻村走访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期间,深入铜闸镇太湖村、潘村和县纪检监察协作区,随机走访群众,与基层党员干部面对面交流学习体会。 走访调研宣讲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全面学习把握落实上下功夫,运用基层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2年12月31日,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消息,《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是贵州省第一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信用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月21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吴晓求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注册制在全市场推行的条件已经达到。 吴晓求认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点。其中,市场化是中国资本市场走向国际规范,成为金融国际中心的重要环节,因为有了市场化,才开始法治化和国际化
《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近期,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陆续在各地上市销售。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日博在线官网; (记者亓玉昆)28日,全国扫黑办举办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部署启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5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去,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