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
一、 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三、 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一、 免去李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沈亮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三、 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年过五旬的老头法官,因为他的思想做法跟不上潮流,被其他80后的法官称为奇葩,在工作上的事情也有很多争执和分歧,这样一来不喜欢他的群众也是在私底下称他缺德,他的工作受到了很多的偏见古典小镇里面有一个荷塘法庭,他是人民法院的小派出机构,整个法庭总共有5个人老庭长王德忠,性格非常幽默可爱,在办案的时候当断不断能屈能伸,会给人带来很多的意料,而新到荷塘法庭的年轻法官将好不管困难有多少只为解决困难就首当其冲,其中的问题是职场找根的代表,只想进入到法庭,到上级法院当法官,同时也为女儿找到了一个重点学校进行读书,也是守信用的好父亲,而法院的书记员彭小青也是职场中较为可爱的,还有法律援助工作者,工作起来认真负责,但是他释放感情的时候又让人难以琢磨,整个剧情都讲述了一个个民事的案件办理,包括平民的百姓生活。
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1983 年,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期限两年。他上任后,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使工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但到84年春,厂长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夏道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周峰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钧,男,汉族,1967年2月生,四川岳池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 1987年12月至1994年1月,在岳池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历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干部; 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审判员; 2002年4月至2013年5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 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县级审判员、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审判员; 2021年12月至今,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调研员、审判员
9月4日下午,市林业局召开会议,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中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浩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主持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宋浩之通过精辟独到的见解、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表述,系统地讲解了《民法典》的制定、基本框架、鲜明特性、颁布意义等方面,对《民法典》的新亮点进行了详细地梳理,诠释了《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此次讲座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为我局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供了有力地指导
新浪财经讯 8月2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新闻发会在最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出席。 对于“此次司法解释的修订对认可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态度较前是否有变化?”的问题,刘敏表示,民间借贷主体近几十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
法院里面都有啥?开放日为您解答! 为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使群众深入了解人民法院日常工作,切实推动勐腊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展“与法同行·平安有我”主题开放日活动。 本次开放日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25日,勐腊法院邀请了勐腊县第一中学学生及教师100余人参观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治氛围,消除法院“神秘感”
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六年来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涉婚恋诈骗案件72件。统计发现,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主要为中年男性,占比超过八成,被害人则以大龄未婚女性为主。 “大龄未婚女性往往处于情感空白状态,面临的家庭、社会舆论压力较大,迫切想要结婚
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六年来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涉婚恋诈骗案件72件。统计发现,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主要为中年男性,占比超过八成,被害人则以大龄未婚女性为主。 “大龄未婚女性往往处于情感空白状态,面临的家庭、社会舆论压力较大,迫切想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