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
为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保持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7月28日下午,华发物业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在世纪城管理处会议室召开学习会议,观看了《欲盖弥彰——刘志华腐败案警示录》和《清正为民写忠诚》两部教育片。 在刘志华腐败案中,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从一个煤矿工人到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但随着职位的升迁,他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渐渐发生扭曲,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人利益,一步步堕入犯罪深渊,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引起大家深刻思考和警惕;《清正为民写忠诚》则展示了阳东县禾石村党支部书记林锋、丰顺县汤南法庭庭长罗仰龙、南方医院肾内科主任侯凡凡多年如一日,以如火的热情对待广大群众,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让大家备受鼓舞。 通过这次正反面教育,党员同志们进一步增强了防腐拒变的意识,并深刻认识到,身为一名***员,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警钟长鸣;要从自身做起,爱岗敬业,勤练内功,争当行家里手,为公司和集团的发展奉献力量,为党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饶市广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6月13日晚,网民陈某通过抖音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刘日进、周罡红两位庭长执法不公,广丰区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调查。 经调阅卷宗,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向广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万元,一审由刘日进法官承办,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
杨临萍,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曾任山西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 199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1996年8月至2017年2月,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干部、行政审判庭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庭长; 2017年2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8年1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在第113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7日下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纪申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并与我院华明中心法庭干警进行座谈,听取了我院家事审判团队建设、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繁简分流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双方就目前审判工作存在的难题进行了研讨。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维芹参加座谈。 李纪申首先对我院女干警致以节日的问侯,同时对我院家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2015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8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2019年12月1日上午9时,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及换届大会于中山市司法局会议厅举行。此次会议围绕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一届理事会换届情况、年度优秀论文评选与颁奖等内容展开。我校法律系主任陈瑞林副教授、田志荣老师及2019级法律硕士黄盛强代表汕头大学出席该会议
2020年伊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及《关于开展依法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山城法庭庭长王光庆主持会议。 会上,王光庆全文宣读了《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及《关于开展依法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针对文件内容,法庭干警展开了充分的学习和热烈的讨论,对于《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王庭长提出,山城法庭要继续开展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对于《关于开展依法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学习,干警相互讨论,制定了活动宣传计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袁兵:男,1977年3月出生,汉族,四川省荣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 1999年7月起先后任荣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2011年7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审判员;2012年5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6年4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袁兵同志2017年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上海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唐春雷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食品、美容、旅游等多个消费领域,反映了当前消费的新形态、新趋势和纠纷热点问题;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和健康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多件案件适用“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该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惩不诚信经营者的司法态度;涉及对多个行业的规范,如严禁经营者非法行医、销售禁止准入食品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相关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地发展。 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播放了该院拍摄的原创公益微视频《法眼观象:买了一辆“假”新车》。视频素材来源于该院审结的一例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以25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后,发现该车交付前有过维修记录,遂以经销商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守先简历: 谷守先,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丰润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3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翻译室主任、审判员(其间:2004年7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7年2月晋升一级高级法官;2020年2月免去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2020年3月至今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