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人民网成都10月25日电 (郭莹、袁菡苓)据四川省人社厅网站消息,为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作用,让工伤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其获得感与幸福感,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公布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的通知-利来app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3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规定,经省人社厅、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2022年12月杨静静等2042名职工符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留存县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列支,由经办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及时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附件:《2022年12月临沂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以下简称征地社保)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2129150@sina.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实施办法的意见”字样。
当前,乡村建设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我认为,一是规划和设计不足。例如,在一些村庄,规划水平低,建设方向不明确,村庄资源,历史人文和工业元素未被充分发掘,乡村特色不突出。二是乡村设施不齐全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 为了节约招聘会资源,对缺席招聘会的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一、展位不保留:用人单位未能在招聘会当天规定时间内(8:30-9:00)及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该场招聘,预约展位将不再保留。 二、照常扣费:会员单位无故缺席招聘会的,依旧扣除相应招聘会免费场次
加快城市化,必须破除户籍管理制度的障碍。为此,威海不断深化户籍改革,出台《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放开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推进本地农村居民和外来高层次人才市民化。《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
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信息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的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编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
本文摘要:日前,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发文通报了2016年全省驻村联户贫困地区工作考核结果,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电设计院)荣获全省驻村联户贫困地区考核杰出等次。省水电设计院自2016年精准帮扶淳化县米仓村以来,严肃贯彻落实中、省、厅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拒绝,增大精准贫困地区工作力度,大力遵守企业社会责任。 日前,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发文通报了2016年全省驻村联户贫困地区工作考核结果,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电设计院)荣获全省驻村联户贫困地区考核杰出等次
凤冈县人民医院因工作开展需要,对核磁共振线圈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后续服务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且各包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公民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 (1)公民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范围包括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其他合法财产,投资权、经营权、继承权也在其列; (2)劳动权: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具有双重性,也是一种义务,包括劳动就业权、取得报酬权; (3)休息权: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力延续的条件,也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权利,一周五日工作8小时,享受公休假、法定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4)社会保障权:指因社会危险处于保护状态的个人,为了维持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是**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包括生育保障权、疾病保障权、残疾保障权、死亡保障权与退休保障权等具体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