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信息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的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编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
2019年县统计局预算总收入是19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增加了公用经费。
2019年县统计局预算支出总额为192.9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4.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1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4万元科目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4.7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 20万元。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7.5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