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前一阵子突然接到法院递送的EMS,打开看是我们公司被北京某图片公司告了,我们一个很多年前的网站上有一幅图片被诉侵犯了该公司的版权。 我们这网站是2009年建的,对方提供的证据截图也显示有一个页面是2009年编辑的,用了一幅网上随意搜到的图片,该公司在2016年登记了这幅图片的版权,而拍摄时间是2008年,他们在2018年就做了公证,现在起诉。 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们公司也被一家叫三面向的公司告过,具体见我2008年的博客文章《三面向公司詹启智转战武汉,我们也被撞了》,当时这个公司低价购买一些网络小说,去进行版权注册,然后告了几百家网站所有者,我们最后也被迫花了不少钱了事💴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7个重要期限。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谈判专家是以法律咨询为主题的网站,主要提供婚姻、房产、劳动、医疗、企业、产权等热门问题咨询解答,如有商标侵权等方面的问题,就上谈判专家网进行商标纠纷法律咨询。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作为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无论我们是买家,还是卖家,为了确保自己的不受侵害,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备考,都有必要知道今年刚出的一部新法--《》。这个考点很有出现在行测常识判断题目当中,下面中公教育专家针对《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要点进行了总结归纳: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规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或者电子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桃园市中坜区一名68岁古姓男子于上(2)月22日上午7时许,驾驶自小客车,于民权路三段411巷、民权路三段路口处要左转时,于民权路三段直行的44岁吴姓男骑士疑似闪避不及,与自小客车发生碰撞后倒地,由于当下撞击力道强大,吴男伤势严重,经送医治疗后,昏迷5天才醒来。古男则是当场被中坜警分局测出酒测值0.43,依法移送侦办。事后吴男家属控诉,古男酒驾却对吴男不闻不问,让育有2名身障儿的吴男一家生活陷入困顿
被狂打电话、简讯、住家附近徘徊骚扰,是否可求偿? 被怪人不断打电话骚扰,设定拒接后却还是传简讯继续乱,或是改打家里室内电话吵人,甚至到住家、公司附近不断徘徊制造心理压力。想要提告刑事,可是对方没有散布于众或公然侮辱,告不成妨害名誉的犯罪,且对方也刻意不用恐吓威胁的字体,也告不成恐吓罪,且我国目前迟迟未立法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 这时被害人该怎么办? 依目前法制,被害人仍可透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以下为大家简介其法律依据及程序。 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 2017年11月6日,林某公司员工张某在上班途中,驾驶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伤残,经济损失20万余元。事故处理中,张某通过工伤保险获得了一定的赔偿;之后,张某又向车主李某及保险公司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本案张某在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否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2019年12月6日,兰州兽研所公布“关于疑似布鲁氏杆菌感染事件处置情况通报”,其中称,“11月28-29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口蹄疫防控技术团队先后报告有4名学生布鲁氏菌病血清学阳性。接到报告后,兰州兽医研究所立即派人陪同学生前往医院诊治,同时成立调查小组,关闭相关实验室并开展调查。截至目前,共检测263人份,经甘肃省疾控中心确认呈现血清学阳性6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善意同乘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应怎样承担? “善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在不收取乘车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允许乘车人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其本质是助人为乐,是一种善意施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