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500个完整身份证姓名(500个有效身份证和真实姓名) 身份证上的名字改名并不奇怪,但你见过身份证上的“出生”二字被改吗? 近日,四川泸州合江县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 9月8日,合江县丽江镇40岁的魏某某来到丽江镇便民服务大厅的户籍窗口。 谐音是对他人格的侮辱,要求工作人员把他身份证上的“出生”改为“出生”
本项目为2023年北京西站客运车站标识系统服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3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印刷品印刷,并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合同总价50万元及以上类似销售、安装或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 3.5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存在: 3.5.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R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3.5.2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9月15日,记者从安徽阜南县申友证家属处获悉,家属提起的国家赔偿224万元申请,并未得到结果,之后家属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元钱,但被法院驳回诉讼。 封面新闻曾报道,安徽阜阳男子申友证在关闭自家棋牌室近3年后,于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再被刑拘。一个月后,家属收到其在阜南县看守所“心梗死亡”的消息
2011年11月中旬被告人徐某盗得其同事的银行借记卡,并利用事先取得的同事身份证修改银行卡密码后,分3次取走卡内存款3800元,刷卡消费3200元。其于2011年11月底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本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邓丽娟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何种合同的发包方,绝大部分都在合同中附有免责条款。所谓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旨在免除、限制一方或双方将来责任的条款。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3条第2项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业务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由多名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一线工作经历、业务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组成。 本所宗旨:业精与公正奉献于法律,诚信与敬业奉献于客户! (一)接受民事、经济类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四)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从事企业改制、并购、重组、IPO 等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 业精与公正奉献于法律,诚信与敬业奉献于客户!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市______研究所技术员,现住______市______区红星街____号。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___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李艳林,女,汉族,2000年7月毕业于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7月至2004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先后在立案庭、民二,刑庭、档案室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工作;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2005年9月至2007年1月在新疆方天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2月至今在太阳城备用工作。 李艳林,女,汉族,2000年7月毕业于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7月至2004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先后在立案庭、民二,刑庭、档案室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工作;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2005年9月至2007年1月在新疆方天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2月至今在太阳城备用工作。2009年201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在职法学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