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侵害
前几日,重庆南岸区一城管队员在执法中与女摊主发生冲突,“城管追打女摊主被砍伤”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从现场视频可见,女摊主将水果筐摔在地上,城管队员情绪失控,突然挥拳击打其头部,被打者朝店里跑,城管队员仍不断挥拳追打。女摊主在慌乱中操起菜刀挥舞,致城管队员左手多处受伤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5日,清河区人民法院安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树军为清河高中广大师生举办了“拒绝校园欺凌·护青春成长”主题法制讲座。 活动中,张树军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辨识和防范,以及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谁不向往阳光和自由?但对于相对柔弱的女性遭受不法性侵伤害时,羞于让人知道而往往采取沉默和忍受。这种沉默和忍受又会成为侵犯者一种理所当然或者变本加厉。在忍无可忍时,却选择用激进的个人方式去解决,导致自己落刑责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5日,清河区人民法院安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树军为清河高中广大师生举办了“拒绝校园欺凌·护青春成长”主题法制讲座。 活动中,张树军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辨识和防范,以及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9月1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宣讲团走出陕县展开讲经。 本文摘要:9月1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宣讲团走出陕县展开讲经。 9月1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宣讲团走出陕县展开讲经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或制版权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数人共同不法侵害者,连带负赔偿责任。 前项损害赔偿,被害人得依下列规定择一请求: 一、 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条之规定请求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员间故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规定之犯罪。 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见或直接听闻家庭暴力
一、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或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 二、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三、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之团体或个人,其执行职务之人于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或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
正当防卫要赔钱吗? 正当防卫不需要赔偿。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