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
为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本人或者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违反规定与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2、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借与企业交往之机或者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费用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3、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筹资、借款、借车、借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 4、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使用企业赠送的健身卡、消费卡,或者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邀请,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6、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者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 7、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干预和插手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玩忽职守,损害企业合法利益; 8、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以及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其他政商交往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形。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事实求是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鼓励提供有价值的视频、音频资料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原司长卢贵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贵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方面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无偿接受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家政服务,违规由他人代持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民营企业主谋利,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或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卢贵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背弃初心使命,“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97香蕉超级碰碰碰久久兔费分别于10月9日及11日下午在学术报告厅组织集中收看《病变的仁心》警示教育片。97香蕉超级碰碰碰久久兔费领导班子、党员及中层干部近110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杭州收账公司为你解答问题: 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欠债纠纷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非法拘禁罪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罪行,一旦导致受害者出现重伤等严重后果,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死亡,更有可能被判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个人非法拘禁时间标准是什么?德知盈郑州律师事务所来告诉大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新华社太原8月11日电(记者孙亮全)山西省纪委监委11日对外公布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国杰丧失理想信念漠视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干部晋升、职工录用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秦国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国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陈国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6万余元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 (1)忠实义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善管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