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门
近日,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区部分企业和职工开展了自《劳动法》颁布以来范围最广、涉及面最宽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共抽查了429户企业、5626名职工。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173户、非公企业221户、个体工商户35户;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有2251人、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有1419人、私营企业1139人、其他企业547人、个体工商户270人。 抽样调查显示,除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意识较为薄弱外,其余各类性质的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均在80%以上,其中数国有和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平均达到95%以上;港澳台企业和外资企业居次,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1.8%、89.6%;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接近七成,为69.9%,而个体工商户仅42.2%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研究起草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9月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对医药企业相关失信行为信用评级。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暂停该企业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为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医疗体系,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工作。近日,县政府副县长秦永娟带队赴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医疗保障局开展交流学习。 期间,祁连县组织召开学习交流座谈会,会上,对祁连县医保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做了详细讲解,两县就医保扶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医保内控稽核、“两定”机构监管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为贯彻落实5月10日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棚改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棚改和公租房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按进度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5月1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仲亚平带队赴阜阳市开展棚改和公租房工作调研。省建**司总经理阮俊,省开行客户一处副处长陈远杰、葛伟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由阜阳市副市长梁栋主持,市财政局、房产局、城**司,5县(市)4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财政局、住房保障部门、平台公司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5月10日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棚改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棚改和公租房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按进度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5月1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仲亚平带队赴阜阳市开展棚改和公租房工作调研。省建**司总经理阮俊,省开行客户一处副处长陈远杰、葛伟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由阜阳市副市长梁栋主持,市财政局、房产局、城**司,5县(市)4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财政局、住房保障部门、平台公司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本市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1.3倍)以上的部分,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上不封顶
1、因为是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申请人应当已在深圳全职工作,不限国籍、户籍; 3、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4、身体健康且根据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申报时年龄一般没有超过55周岁。 5、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任务; 6、领导过国家级创新基地或重点学科建设; 7、带领过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 8、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上有重大突破; 9、在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上有重大贡献。 (二)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侵犯知识产权或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正在诉讼的; (五)违背学术伦理、学术或业绩弄虚作假的; (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对工作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七)其他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中规定的不宜参加选拔的情形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实施期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现将《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187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6号)有关规定修改如下: (一)在原办法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二)将原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表述,修改为“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政府预算”
为贯彻落实5月10日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棚改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棚改和公租房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按进度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5月1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仲亚平带队赴阜阳市开展棚改和公租房工作调研。省建**司总经理阮俊,省开行客户一处副处长陈远杰、葛伟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由阜阳市副市长梁栋主持,市财政局、房产局、城**司,5县(市)4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财政局、住房保障部门、平台公司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