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及退款保函,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1、贷款额度一次核定,循环使用; 2、借助网络科技手段,小企业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在客户终端实现自助式提款、还款; 3、随借随还,节省融资费用; 4、适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客户; 5、满足小企业客户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 5、经审计的近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8、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0、业务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新京报讯(记者康佳)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在网络自曝工程存质量问题。新京报记者今日(6月27日)联系到施工方负责人刘飞云,他称该工程的钢筋间距、锚固和混凝土垫层等均存问题,并表示向青岛地铁等进行反映。刘飞云称,原本他与上级劳务发包人已解除合同,但因中间人“酬金”再次引发矛盾,决定举报
1990年4月,某市某某中学与某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某某建筑公司为某某中学建一幢学生宿舍楼。合同规定:某某中学提供建筑材料指标,宿舍楼的主体工程内同外承重墙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红机砖,每层用水泥圈梁加固,竣工交付验收合格后交付某某中学使用
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包括自带劳务分包、零散劳务分包和成建制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三条承担连带责任依法被侵权不得不请求部分或右侧所有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35个个人的劳动关系之间,因为提供劳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工党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确保能够选取优质、可靠产品并保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原则下,供应商应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660MW超超临界等级发电机组配套相应设备8台机组以上合同业绩,并至少有应用于6台机组3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在得到发包人确认的条件下,属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或特殊产品的除外)。 (7)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 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不能在原神华集团公司的黑名单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于近日发文征求意见。 据了解,《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3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共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本期话题我们接着上期的话题继续讨论,法律规定农民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钱,但是如果建设单位耍赖,有人会说可以把建好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用来偿还,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了,农民工是否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个法律专有名词,我先向大家通俗易懂地解读一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单位经包工头催告支付工程款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包工头享有的与建设单位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典规定的法律法规,本期分享干货,一定要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