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裁
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0年5月22日第AD-448/2020/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除耐腐蚀不锈钢制品以及民用航空制品外)(乌克兰语:виготовлених з чорних металів без електричної ізоляції (за винятком виробів з корозійностійкої(нержавіючої) сталі та виробів для цивільної авіації))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123%延长五年。
【概要描述】1、 商务部发放葡萄酒反倾销案抽样调查问卷; 2、 印度对华拖车车轴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概要描述】1、 商务部发放葡萄酒反倾销案抽样调查问卷; 2、 印度对华拖车车轴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1、 商务部发放葡萄酒反倾销案抽样调查问卷; 3、 马来西亚对进口陶瓷地砖和墙砖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集装箱拖车地盘及其部件双反产业损害初裁,初步认定损害存在。 5、 巴西对华无缝合金钢瓶做出反倾销初裁,认定不存在损害。 6、 美国ITC发布对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的337终裁
2017年1-4月,山东省产品共遭受6个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13起,涉案金额3亿美元,涉案企业376家,涉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分别下降61.8%和88.6%。 其中,反倾销11起,反补贴1起,保障措施1起。从涉案产品看,主要涉及钢材、轻工、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行业,案件数量分别为4起、4起、2起、2起、1起,涉案金额分别为8815万美元、4221万美元、1.4亿美元、3687万美元和6万美元
美国移民:前进17天!2017年1月EB-5较新排期出炉! 根据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发布的2017年1月签证排期公告,较终裁定日(FAD)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EB-5签证截止日期前进两周半至“2014年4月8日”。 继移民局重新找回的2000件遗漏案件被审核完毕后,近4个月来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的EB-5签证排期正在如常推进。根据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发布的2017年1月签证排期公告,最终裁定日(FAD)表上,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的EB-5签证截止日期前进17天至“2014年4月8日”
2019年8月1日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 、巴西和德国的非钴制高速钢产品(High Speed Steel of Non Cobalt Grade)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 、巴西和德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且倾销与印度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 ,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2018年8月14日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 ,应印度国内企业Graphite India Limited 提交的申请 ,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 、巴西和德国的非钴制高速钢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9年5月20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墨盒337调查案作出终裁,肯定了行政法官根据我应诉企业动议,以简易程序作出的相关涉案产品不侵权的初裁,并终止该案调查程序。通过积极应对,广东纳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珠海塞纳打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天威公司、中山研拓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江西新余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应诉企业在墨盒337调查案应对中取得胜利。 2018年3月29日,应佳能公司、佳能(美国)公司等企业申请,ITC决定对我输美墨盒及其组件发起337调查
2017年4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钉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本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5年10月6日立案,调查期为2014年8月1日~2015年7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7.00.55、7317.00.65、7317.00.75和7907.00.6000。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07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钉进行反倾销调查
印度对我国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案落复审立案调查 据报道9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Abhilasha Tex-Chem Ltd.和Amarjyot Chemicals Pvt.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对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和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292142262010年6月8日,应Abhilasha Texchem Pvt. Ltd.和Amarjyot Chemicals Pvt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对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2007年、2007年~2008年、2008年~2009年和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倾销调查期)
本文摘要:11月25日消息,11月19日,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发布2010年第2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可锻性铸铁管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对中国涉嫌产品征税295%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嫌产品征税143%的反倾销税。该要求于2010年11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11月25日消息,11月19日,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发布2010年第2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可锻性铸铁管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对中国涉嫌产品征税295%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嫌产品征税143%的反倾销税
本文摘要:商务部17日发布公告称之为,自17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税28%至184%平均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此前商务部曾于2004年8月3日公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要求对该被调查产品采行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决定公告后,调查机关之后对低价及倾销幅度、伤害及伤害程度以及低价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展开调查
